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投标文件进行补充:
1、现明确本项目评分办法中:
气化率(Nm³/T) |
6 |
1、气化率按由高到低排序。最高值得6分, 依次递减,递减值为1分,最低分为0分) (提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发布的气质报告 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同一接收站的气质 报告以最接近开标日期发布的报告为准, 允许并列) |
高位发热量(MJ/m³) |
6 |
1、高位体积热值按由高到低排序。最高值 得6分,依次递减,递减值为1分,最低分为 0分)(提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发布的气质 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同一接收站的气 质报告以最接近开标日期发布的报告为准, 允许并列) |
两项评审内容投标人需提供同一份气质报告及该气质报告对应的气源合同作为评审依据,气质报告及合同需为浙江省内接收站气源。
2、本项目延期开标,开标时间:2025年4月9日10:00。
招标人: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21日